立法保護銀灘 最高處罰50萬
新華網廣西頻道7月20日電 從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人大常委會新聞發(fā)布會上獲悉,《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北海銀灘保護條例(草案)》正式出臺,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。按照《條例》相關規(guī)定,違反者最高將被處以最高50萬元的罰款。
北海銀灘以其獨特、優(yōu)越的自然環(huán)境資源,1992年就被列為國際級旅游度假區(qū),是中國35個“王牌景點”之一,享有“天下第一灘”的美譽,每年吸引數百萬來自國內外的游客,是北海的名片。近年來,立法的缺位使銀灘面臨更為突出的困難和問題,對銀灘的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提出了新的挑戰(zhàn)。
《條例》共分六章三十九條。據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陸小寧介紹,《條例》明確保護范圍和保護層級,既保護陸域,也保護海域,也明確了自治區(qū)對北海銀灘保護的協(xié)調支持和政策支持以及管理體制。
《條例》中個別條款違反者將被處以最高50萬元的罰款。比如《條例》第二十八條規(guī)定,嚴格保護沙壩的自然性和海岸景觀的完整性,禁止在沙壩上新建、擴建永久性建筑物。禁止損毀沙壩、降低沙壩高度、破壞海岸景觀行為。違反者將由北海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,采取補救措施,對單位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,對個人處2萬元以下5萬元以下罰款。
2013.07.22 北海旅行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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